一、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项目工期:(1)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本项目的工期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主汛期前主河槽具备过流能力,计划完工时间为2027年3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小东海排涝水系连通工程:本项目的工期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7年3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现变更为:“********项目工期:(1)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本项目的工期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主汛期前主河槽具备过流能力,计划完工时间为2027年4月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小东海排涝水系连通工程:本项目的工期为2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7年4月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原公告内容:5.招标文件的获取中“********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08:59: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08:59: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原公告内容:6.投标文件的递交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 二、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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