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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4年全流量及高级威胁检测设备集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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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4年全流量及高级威胁检测设备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24-ZB-FGCWZ-10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采购全流量及高级威胁检测设备及设备安装、调测、设备对接等工作,实施区域为山东省全省范围。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中标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说明

数量

1

全流量及高级威胁检测设备-5G

2U机架式设备,双电源;硬盘≥2T;千兆电口≥6个,千兆光口≥4个(含2个千兆多模光模块);网络层吞吐率≥5Gbps;HTTP最大并发数≥10万/秒;24小时邮件处理数≥200万封;24小时文件检测数≥10万个;

8台

2

全流量及高级威胁检测设备-10G

2U机架式设备,双电源;硬盘≥4T;千兆电口≥6个,千兆光口≥4个(含2个千兆多模光模块),万兆光口≥2个(含2个万兆多模光模块);网络层吞吐率≥10Gbps;HTTP最大并发数≥20万/秒;24小时邮件处理数≥300万封;24小时文件检测数≥10万个;

12台

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备注

1

第一名

100%

/

注:最终框架合同金额以中标含税单价*预估数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中标含税单价*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3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投标人应在20个日历日内将全部设备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在到货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测、设备对接等工作。

1.4 ★保修期:投标产品应满足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保修期。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全流量及高级威胁检测设备-5G为170000.00元人民币/台,全流量及高级威胁检测设备-10G为240000.00元人民币/台,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扫描件。

2.2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网络安全类产品销售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4)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有效期内的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2)根据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8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8:00时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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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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