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夏区古驿雅园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及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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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4-12-16 12:00
(招标编号:ZTQJ
1.招标条件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夏区古驿雅园建设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塔式起重机及升降机已具备租赁条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所用的塔式起重机及升降机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夏区古驿雅园建设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为:江夏区古驿雅园建设项目,江夏区古驿雅园建设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姜家畈村。该工程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28900.97平方米,拟建安置回购房源962户,总建筑面积154146.69平方米。其中:地上109991.23 m2,地下44564.81 m2,地下二层为车库,负一层高3.6m负二层高3.4m;负二层设置人防,人防建筑面积6700m2,人防抗力等级为二等人员掩蔽所核常6级;地上有六栋高层住宅楼,其中1#、6#楼一层为商铺其余楼层为住宅及配套用房,标准层层高为2.8m。建筑限高100m。
江夏区古驿雅园建设项目合同造价48718.29万元。合同工期:910天。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设备应用于江夏区古驿雅园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本次招标共计2个包件,具体设备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附表1:招标物资表:
塔式起重机TSQZJ-01
序 |
设备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塔式起重机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谈判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认证与许可:出租方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安拆维保资质或与具有塔式起重机安拆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长期服务合同。 3.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能按承租方要求自行组织设备及人员进场,并提供优质服务,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所提供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制造许可证、合格证、产权备案证,提供的安装拆卸工、信号工、操作人员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提供2022年或2023年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作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中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服务评价意见。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其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两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市政、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竞谈中同时投标。代理其他产权单位设备,需提供产权单位书面授权资料。代理其他产权单位设备,需提供产权单位书面授权资料。 |
升降机SSJ-02
序 |
设备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升降机(施工电梯)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谈判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认证与许可:出租方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安拆维保资质或与具有塔式起重机安拆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长期服务合同。 3.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能按承租方要求自行组织设备及人员进场,并提供优质服务,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所提供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制造许可证、合格证、产权备案证,提供的安装拆卸工、操作人员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提供2022年或2023年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作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中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服务评价意见。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其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两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市政、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竞谈中同时投标。代理其他产权单位设备,需提供产权单位书面授权资料。代理其他产权单位设备,需提供产权单位书面授权资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租赁租赁服务。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2月 16日12:00前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9时3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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