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固定电话、手机通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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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固定电话、手机通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 |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固定电话、手机通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66.00 |
2年 |
说明:具体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其他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及成功获取本采购文件。
3)供应商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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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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