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果金丝利卷烟零售有限公司食堂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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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编号:JST
1.2项目名称:江苏苏果金丝利卷烟零售有限公司食堂承包项目
1.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食堂全包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两处,具体要求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5项目地点:第一处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南路310号苏果金丝利卷烟零售有限公司:第二处为:距离长虹南路车程10分钟的仓库。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食堂承包业绩成功案例,合同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19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4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用江苏首页“信用公示”一栏“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和“完整的信用信息概况”加盖公章)
2.6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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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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