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4年2000kVA配电增容工程项目材料(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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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2024年2000kVA配电增容工程项目材料(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采购电缆等物资材料,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预算金额:389018.19元(不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比选人将选中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含装卸货)。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89018.19元,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参选人提供参选品牌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国内电力电缆有效销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项目内容页。框架合同必须附上相应的采购订单或其他结算依据,无框架合同仅有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的业绩不予认可,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等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附有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附有框架合同的结算文件签订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或框架合同的订单时间或结算时间为准。
2.3参选人承诺所参选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选后所提供产品与参选质量相符。(备注: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参选,须提供产品品牌制造商出具的合法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个代理商同时参选的,代理商参选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选的,只接受制造商参选,代理商参选无效。(提供品牌制造商合法代理授权书)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参选人的法人和股东与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特定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无特定关系承诺函。
2.8参选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9参选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9日14时3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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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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