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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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A包:858000.00元;B包:42000.00元
最高限价:A包:858000.00元;B包:42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供货实施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2)A包: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自行运输的须提供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的,还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上述生产厂家的所有经营资质;如委托运输的,还应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B包: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自行运输的须提供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上述生产厂家的所有经营资质;如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的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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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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