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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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况:湖州市交通绿色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决定对沥青砼用运输服务进行采购。具体招标内容见下表。
序号 |
细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服务年限 |
一 |
重型自卸货车(总质量35t) |
1年 |
||
1 |
运距≤10公里 |
吨 |
100000 |
|
2 |
运距>10公里 |
吨*公里 |
80000*30 |
|
3 |
自卸车 |
台班 |
100 |
|
二 |
轻型自卸货车(总质量4.5t) |
|||
1 |
运距≤20公里 |
台次 |
200 |
|
2 |
运距>20公里 |
台次 |
200 |
注:1)、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投标人不能因供货数量的变化而要求调价。
2)、结算时采用“一票制”结算。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其它技术条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服务商。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运输等。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五)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者缺一不可);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一)发售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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