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城乡燃气安全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第三部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高邑县城乡燃气安全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第三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城乡燃气安全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第三部分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邑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邑县城乡燃气安全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审批〔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高邑县城乡燃气安全基础设施智能化提升改造项目-第三部分; 2.1.2 建设地点:高邑县; 2.1.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高邑县城乡燃气信息化及智慧燃气安全预警体系。包含1个智慧燃气数据中台、2个系统平台(城乡燃气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智慧燃气安全预警信息化管理系统)及4个客户端(智慧便民及安全预警客户端、政府管理客户端、企业数据管理客户端、安全检测维修追溯客户端) 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燃气居民用户的燃气使用监控、数据分析、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为燃气行业提供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支持。 2.1.4计划工期:建设期365日历天(包含软件开发、部署、测试、交付),售后服务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最高限价:686.7823 万元
2.2招标范围:2.2.1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包含所有软件的开发,安排技术人员积极配合完成软件系统的部署及测试工作及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的售后服务。 2.2.2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跳转网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n郑重公告:n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n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n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n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n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n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n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n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n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n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n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n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n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n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n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n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n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n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0:00至2024-12-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