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医院东院区中央空调主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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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AYS
2.项目名称:安阳市人民医院东院区中央空调主机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安阳市人民医院东院区中央空调主机维保项目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服务期:一年;
(4)质量要求:维保质量达到国家和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保证中央空调系统正常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具有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清洗、中央空调零配件销售等相关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本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且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5 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2 月11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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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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