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RQ-G2024-0049 项目名称:2025-2026中心城区长桥###市管理一体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序号 类型 服务时间 1 ###路保洁及附属设施保洁 24个月 2 闲置地块保洁 24个月 3 绿化带保洁 24个月 4 果壳箱清洁、清运及维护 24个月 5 河道清洁 24个月 6 公厕保洁及维护 24个月 7 秩序维护 24个月 8 生活垃圾清运(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24个月 9 厨余垃圾收运 24个月 10 应急保障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具体服务期限根据项目情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情况表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0.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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