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2024-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更正为:1、消毒剂A剂(二氧化氯消毒粉剂)技术要求(1)二氧化氯消毒粉是以二氧化氯为主要有效成分的二元装消毒粉。二氧化氯含量不低于10%。(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2)消毒粉产品应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需提供该产品及产品责任单位在“全****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证明材料。(3)消毒粉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4)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中的比例投加至医院污水作用后,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的检验结果符合GB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排放标准:粪大肠菌群数≤500,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5)消毒产品有杀灭微生物(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报告,杀灭对数值均>********。(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6)消毒粉毒理学相应指标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无毒,无刺激性要求。(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7)消毒粉需易溶于水。(8)投标人所供消毒粉生产日期为供货日前三个月以内生产。2、消毒剂B剂(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1)有效成分测定:报告结论证明产品活性氧含量≥11%,硫酸氢钾含量≥24%。(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2) pH值测定:报告结论证明产品稀释液ph值≥********。(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3) 稳定性试验:报告结论证明产品活性氧含量下降率≤3%。(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4)微生物杀灭试验:报告结论证明产品能有效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龟分枝杆菌脓肿亚种这4种菌株,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要求。(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5)污水消毒现场试验:报告结论证明产品能有效杀灭医院污水中的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这3种菌株,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需提供具有CMA标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以佐证)(6)投标人所供消毒粉生产日期为供货日前三个月以内生产。3、现目要求********、中标人应当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本项目,该项目负责人应当是中标人在职员工,且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做好入库相关工作。★注:上述“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2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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