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环境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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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环境监理服务,招标人为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目标:以“六个一流”(一流的设计、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智能化、一流的投资)为目标,建设绿色高效、科技引领的世界一流电厂;建成指标领先、技术领先、品质领先的陕煤集团火电标杆工程;以数字化技术支撑、智慧化系统赋能,建成智能生产、智慧防控、智慧决策的“数智引领”新型电力企业,创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白水镇双桥村。
2.3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采用湿式冷却方式,同步建设高效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4招标范围: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含补给水、贮灰场和铁路专用线等配套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达标投产等全过程环境保护监理和监测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环境监理合同等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拟定的环境保护条款的施工区域、工程影响涉及区域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技术服务和环境监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环境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时间跨度自场平开始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进场至本期项目第二台机组移交生产,且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创优、竣工验收等建筑安装全过程监理工作及工程质量评价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或资信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环境监理甲级资信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为甲级资信的单位;
3.4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4台6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监理的工作业绩,业绩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或已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合同须以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5.1
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5.2
总监理工程师须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台1000MW及以上火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监理的工作业绩,业绩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或已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现场高强度工作,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充足,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8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9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10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投标方与招标方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8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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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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