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设备监造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岳阳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本招标项目陕煤汨罗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设备监造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陕煤电力汨罗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采用湿式冷却方式,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留有扩建条件。
2.3工程计划工期:本工程预计2024年开工,2026年竣工投产。
2.4
监造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入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并最终完成监造服务范围和监造工作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6招标范围:
设备监造范围:2台套单机容量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湿冷机组的锅炉及锅炉辅机、汽轮机(含BEST小汽机)及汽机辅机、发电机(含BEST小发电机)、大型变压器(主变、厂变、启备变、电抗器)及其他电气设备、其它设备等。
安装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范围:汽机、锅炉、电气、压力容器、高温螺栓、汽轮发电机转子、大型铸件、六大管道及其配套管件等产品质量及其它监督检验工作。
投标方代表招标方在卖方制造厂,对被监造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和出厂前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信息管理,及时发现制造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进度等问题,并督促卖方解决。设备的制造质量责任和按期交货责任由卖方全面负责,但并不因此减轻乙方的监造责任。
以上招标的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7质量要求:制造合格率 100%,验收一次合格率 96%以上,机组启动一次成功,并高标准达标投产,创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实现项目建设“六个一流”(一流的设计、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智能化、一流的投资)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①
具有国家质检总局或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专业甲级(含)以上设备制造监理资格证书,;
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甲类综合检验机构)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无损检测B级以上资质,且具有CMA或CNAS证书;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及专业负责人(资料专业除外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辅机、金属等专业)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和副总监必须都有2台套10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设备监造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担任职务、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提供的材料须的项目总监或副总监的姓名),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或副总监(须加盖本单位的承诺书),年龄均要求55岁以下;专业负责人和监造工程师必须有1台套10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设备监造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担任职务、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提供的材料须有专业负责人或监造工程师的姓名);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八年(2017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具有
①
4台套10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的主、辅机设备制造监造业绩(须提供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页、签字及盖章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②
4台套10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的安装前设备制造质量监督检验业绩(须提供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页、签字及盖章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完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即可;
3.7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8
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
3.10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投标方与招标方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