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凝析油增压泵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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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凝析油增压泵采购(三次)
工程项目名称: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凝析油增压泵采购(三次)
项目概况:渤中19-6气田Ⅱ期开发项目新建3座无人井口平台(BZ19-6 WHPE、BZ19-6 WHPF、BZ19-6 WHPG),并对中心处理平台BZ19-6 CEPA和滨州终端进行适应性改造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凝析油增压泵采购(三次) 标段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1、凝析油增压泵(CEPA-P-2711C)1台,排量:8.5m3/h,进口:800~900kPaG、出口:1000kPaG?;2、凝析油增压泵(CEPA-P-2720C)1台,排量:6.6m3/h,进口:800kPaG、出口:4030~9700kPaG;3、凝析油增压泵(CEPA-P-2721C)1台,排量:3.6m3/h,进口:1750~2400、出口:4030~9700kPaG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2025年7月1日
交货数量:3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制造商声明函。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须进行业绩信息公开):(1)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套的凝析油泵的供货业绩,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泵型为电动液压隔膜泵、排量≥6.6m3/h、扬程≥970m、输送介质为凝析油。(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关键技术参数及要求(体现出泵型、排量、扬程))和2)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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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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