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售货机服务协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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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自动售货机服务协议
1.2 项目编号:DF24
1.3 竞卖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1.4 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5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6 项目概况: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现提供经营场地、相关配套设施(水、电、监控),邀请供应商提供自动售货机服务(详见竞卖文件)。
*2.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范围:邀请供应商在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及红柱子办公地点,摆放自动售卖机并提供相应服务,详见项目要求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
2.3 服务地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2.4 服务要求:详见项目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经营项目或备案范围需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前述要求的文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
(5)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①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竞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竞卖保证金
竞卖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元。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电子竞卖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高至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如果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则先报价者优先),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超过 3 名。
5.2 报价结束后,竞卖人也可选择与指定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根据谈判结果选定候选成交供应商并进行公示。
5.3 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竞卖人应按电子竞卖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
由竞卖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院)与供应商(成交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本项目为开口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按年度发生据实结算。每个服务年份的最后一个月15日前,竞卖人开具当年度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款项。
(2)本项目以不含税价报价,合同以含税价签订(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有效期:/;保证金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7.竞卖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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