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光大厦配电改造设计、施工工程,招标申请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威海市阳光大厦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阳光大厦配电改造设计、施工工程2.项目概况:敷设入户10kv高压线路(包含室外管道开挖路面恢复);拆除原配电室高、低压变配电设备;拆除小配电间部分老旧低压柜;安装配电室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安装小配电间低压柜;对原有高低压线路检测、漏电检测、加装接地系统及零星土建等工程的设计及改造施工。3.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4.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供电主管部门验收送电标准且经供电主管部门认定合格。5.投资概算:13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电力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满足此要求);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投标人近一年在"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山东)"无严重失信记录;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 时30分至2024年12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