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城区存量供水设施盘活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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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馆陶县城区存量供水设施盘活特许经营项目已由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馆陶县城区存量供水设施盘活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馆陶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成立的项目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馆陶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馆陶县存量供水设施盘活项目,存量资产内容主要包括馆陶县地表水厂及其配套供水管网资产。馆陶县地表水厂为全县唯一的地表水厂,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一体化供水处理工艺,占地46亩,取水为南水北调长江水,一期2万吨/日于2015年投入运营,二期1万吨/日于2021年投入运营,目前处理水量约3万吨/日,负责向城区及农村集中供水站供水。配套供水管网主要包括PE管、PVC管、球墨铸铁管等,近年新建管道以PE管为主; 2.1.2 特许经营区域:馆陶县城区及乡镇和农村地区,其中,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农村集中供水站由馆陶县水利局下属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负责,不在本项目运营范围内; 2.1.3 运作模式:本项目为存量盘活项目,且期满后需要移交政府方,适用于特许经营中的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 2.1.4 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成立项目公司,持股比例符合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2.1.5 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为40年,即运营期限为40年,自开始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1.7 质量要求: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需满足现行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2招标范围: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城区存量供水设施的经营管理和运营维护,向城区及乡镇和农村地区提供稳定优质的供水服务,其中,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农村集中供水站由馆陶县水利局下属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负责,不在本项目运营范围内。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无偿、完好、无负债、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县政府指定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自行承诺具备本项目运营必需的经营资金、设备、设施及专业技术能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2)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作为投标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30 00:00 至 2024-12-0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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