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氮气气举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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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提供柴驱氮气气举设备租赁服务。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4〕37号,计划金额650万元(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中标人负责提供柴驱高压制氮车组,运输到青海省海西州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负责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保障设备运行。中标人承担设备调遣、设备折旧、检验检定、安装调试、维护维修等费用,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行率;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2.2结算条件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签认的工作量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招标人最终审定结果为准,中标人需提供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2.5 工程质量:按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 设备要求:要求柴驱高压制氮车组≥1套。额定压力≥25MPa,额定排量≥1200m3/h,且制氮车出口氮气纯度≥95%。要求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必须提供采购发票清晰扫描件、设备技术说明书或设备铭牌照片等证明材料。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6 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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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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