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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背景图像冲击波测量系统及超压图像分析处理软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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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名称:自然背景图像冲击波测量系统及超压图像分析处理软件

2项目编号:WD202……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自然背景图像冲击波测量系统及超压图像分析处理软件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拟采购1套自然背景图像冲击波测量系统及1套超压图像分析处理软件。自然背景图像冲击波测量系统实现爆炸场复杂环境下冲击波的清晰成像及快速精确标定;超压图像分析处理软件实时处理高速相机采集的图像数据,快速完成冲击波图像的增强,冲击波波阵面的检测、定位、提取、拼接与跟踪,冲击波超压的精确计算与基于试验测试数据的冲击波场重构,生成包括冲击波波阵面速度、到达时间、超压峰值、处理后的冲击波波阵面图像、冲击波重构结果等内容的报告。

各部分具体指标如下:

3.2.1.自然背景图像冲击波测量系统

在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搭建自然背景图像冲击波测量系统,基于甲方已有的高速相机,开展冲击波相关测量工作,具体指标如下:

(1)针对近区及壳体破裂产生的非球面冲击波波速测量,研究多视成像和合作标志组合的波阵面三维空间定位和精确测量方法,基于甲方已有的高速相机,建立双目或多目流场折射立体成像系统;

(2)提供高功率LED光源及聚光系统,功率不小于1kW;提供满足试验要求的原向反射条纹屏及辅助标定、校准装置;

(3)连续试验中合作标志架设和标定时间小于10分钟。

3.2.2.超压图像分析处理软件

(1)图像分析处理软件可处理高速相机采集的图像数据,完成冲击波图像的增强,冲击波波阵面的检测、定位、提取、拼接与跟踪,冲击波压力计算与基于试验测试数据的冲击波场重构,单次试验图像数据处理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动爆场景的冲击波波阵面捕捉、定位和测量的冲击波超压误差低于10%;

(3)在距爆炸中心半径50m范围内,波阵面空间定位精度优于1cm;

(4)在距爆炸中心半径50m范围内,背景纹影与激光反射阴影结合下的冲击波波阵面空间定位精度优于1cm,自动识别精度高于90%;动爆场景下冲击波波阵面捕捉成功率不低于80%;

(5)在爆心半径50m范围内,自然背景下的冲击波波阵面空间定位精度优于5mm,半自动识别精度高于90%;

(6)自然背景下爆炸冲击波超压测量误差优于10%;

(7)带壳结构冲击波超压测量误差优于20%;

(8)软件具有可扩展性,人机界面友好;

(9)提交软件及源代码,软件使用说明书。

3.2.3.组织开展不少于2发验证试验和10发次搭载试验。

3.2.4.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1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个月的现场技术开发服务。

合同交付清单:

自然背景冲击波图像测量系统

高功率LED光源

1套

光学聚光系统

1套

条纹反射屏

1套

高精度三维标定标志

1套

8TB固态硬盘

4块

反射屏支撑架

1套

标定软件

1套

超压图像分析处理软件

超压图像分析处理软件

1套

软件说明书

1份

软件源代码

1份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最高限价:118万元

3.4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8)提供有效期内的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若保密资格(涉密资质)有效期不足一个月(以谈判时间为准),需提供由发证主体单位出具的资质申请受理通知书;

(9)具有相关工作基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合同、产品应用证明、相关产品设计成功案例等),业绩材料涉及甲方(或用户)为部队单位的,需隐藏相关部队单位名称、地址、人员等敏感信息。提供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无效。

注:

①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4年12月4日;

(2)发售时间: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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