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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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弥勒市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年):17.5
最高限价(万元/年):17.5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系统数据日常运维及年度数据库汇交。(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服务项目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02:0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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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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