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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心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天心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第1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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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天心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75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发行方案、撰写申报材料、发行债券公司内部审核等工作,进行第一次申报工作,具体发行时间和发行期数根据合同签订后双方的具体约定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证券服务

长沙天心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主承销商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5

1500000

7500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贰家;

4.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无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人盖章之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4.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公司债券承销的资格。(须提供许可证的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2、因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登录后查看)
四、投标截止:2024-12-20 09: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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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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