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设备维修集中招标-电动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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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设备维修集中招标-电动机维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计划对12个采油厂、页岩油开发分公司、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个输油处、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部等18个单位电动机开展维修项目。维修内容主要包括电动机拆解前后的检测、接线端子的修理、轴承、轴承盖的修理、机座的修理、风扇、护罩的修理、调整接线、修理后检测,维护保养;轴的修理、定子绕组的修理、转子的修理、修理后检测。预计共需投入费用2639.03万元(不含税),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采气、输油等单位的电动机维修。根据电动机维修相关技术要求,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电动机维修项目主要包括:电动机拆解前后的检测、接线端子的修理、轴承、轴承盖的修理、机座的修理、风扇、护罩的修理、调整接线、修理后检测,维护保养;轴的修理、定子绕组的修理、转子的修理、修理后检测。
服务商需求数量:10家,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工作量分配:
本次招标具体工作量无法准确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按百分比形式确定中标单位的工作量,其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表:
电动机维修 |
||
序号 |
中标排名 |
工作量分配比例% |
1 |
第一名 |
17 |
2 |
第二名 |
15 |
3 |
第三名 |
13 |
4 |
第四名 |
11 |
5 |
第五名 |
10 |
6 |
第六名 |
9 |
7 |
第七名 |
8 |
8 |
第八名 |
7 |
9 |
第九名 |
5.5 |
10 |
第十名 |
4.5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厂、页岩油、长实等二级单位按照实际维修需求签订电动机维修合同。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在招标服务期内因甲方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维修业务工作量(合同金额)随长庆油田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采气、输油等生产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固原市等境内。
2.5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报价要求。
2.6服务方式:现场维修或返回维修场所维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天前电动机维修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结算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承诺事项(提供承诺函):
3.5.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履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长庆油田设备维修失信名单。
3.5.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7日内在招标服务地点范围内建设或租赁维修场所,投标人已有固定维修场所提供相应厂房或维修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5.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合法合规处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3.5.4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工作量发生变更,投标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3.5.5项目开展前完成,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关键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进入含**有害气体区域的人员还须取得**有害气体(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
3.6人员要求:
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质量检验员1人、维修人员3人。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2001 年之后毕业的须附学信网查询截图),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质量检验员取得上岗证或投标人岗位任命文件。维修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其中1人作业项目:高压电工作业,1人作业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人作业项目:防爆电气作业)。
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检验人员须提供 2024 年 6月至11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
3.7设备要求:投标人设备需满足项目需求,提供下表中所列维修设备照片、购置发票。若无法提供购置增值税发票,需提供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证明,以证明设备真实在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转子动平衡机 |
1 |
|
2 |
漆缸或真空压力浸漆设备 |
1 |
|
3 |
烘箱 |
1 |
|
4 |
电动机检测试验台 |
1 |
如自制试验台请提供设计图纸 |
5 |
空气压缩机 |
1 |
|
6 |
交流绕线机 |
1 |
|
7 |
电焊机 |
1 |
|
8 |
中频感应加热器 |
1 |
|
9 |
热蒸汽清洗机 |
1 |
|
10 |
防爆手持终端 |
1 |
还须提供防爆合格证 |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10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日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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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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