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工程公司抛光管板等锻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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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宁波工程公司抛光管板等锻件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抛光管板等锻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法兰DN150 PN110 122300EQ-DW20-2001 16MnⅢ |
4.000 |
PC |
2 |
法兰DN25 PN110 122300EQ-DW20-2001 16MnⅢ |
4.000 |
PC |
3 |
法兰DN100 PN110 122300EQ-DW20-2101 16MnⅢ |
4.000 |
PC |
4 |
法兰DN25 PN110 122300EQ-DW20-2101 16MnⅢ |
4.000 |
PC |
5 |
法兰DN25 PN110 122300EQ-DW20-5801 16MnⅢ |
4.000 |
PC |
6 |
法兰DN25 PN110 122300EQ-DW20-5701 16MnⅢ |
4.000 |
PC |
7 |
平盖Φ2306/Φ262×700 122300EQ-DW20-5701 20MnMoⅣ |
2.000 |
PC |
8 |
法兰DN300 PN260 122300EQ-DW20-5701 20MnMoⅢ |
2.000 |
PC |
9 |
法兰DN300 PN260 122300EQ-DW20-2101 20MnMoⅢ |
2.000 |
PC |
10 |
管板Φ2706×400 122300EQ-DW20-2101 20MnMoⅣ |
2.000 |
PC |
11 |
平盖Φ2706/Φ262×730 122300EQ-DW20-2101 20MnMoⅣ |
2.000 |
PC |
12 |
管板Φ2706×400 122300EQ-DW20-5801 20MnMoⅣ |
2.000 |
PC |
13 |
法兰DN300 PN260 122300EQ-DW20-2001 20MnMoⅢ |
2.000 |
PC |
14 |
管板Φ2306×370 122300EQ-DW20-2001 20MnMoⅣ |
2.000 |
PC |
15 |
平盖Φ2306/Φ262×700 122300EQ-DW20-2001 20MnMoⅣ |
2.000 |
PC |
16 |
管板Φ2306×370 122300EQ-DW20-5701 20MnMoⅣ |
2.000 |
PC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不允许将承接货物制造进行转包,并提供承诺书。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须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率低于 80% , 2021 、2022 、2023 年度至少 1年利润不低于零。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抛光锻件(电化学抛光处理,或采用其他等效抛光处理方法,最终表面处理后达250#以上,内表面粗糙度数值应小于等于Ra0.8a(μm))及类似管板供货业绩。对于以上要求的供货业绩,投标方必须提供产品业绩清单、产品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买方的名称、供货规格及数量、供货日期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方视为有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自有锻压机(4000T或以上),碾环机 (4米或以上), 数控车床 (10台以上), 数控加工中心 (2台以上);锻造加热炉(3台或以上且1台50m3以上),热处理炉(4台或以上且1台 40m3以上)等锻造设备及设施资料 ,并提供法人代表或投标人与设备拍摄的清晰合影照片及设备铭牌清晰照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7日11时0分 至 2024年12月3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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