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海关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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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详见《东莞海关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需求书》(附件1)、《东莞海关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2)。
二、预算
8万元/2年,合同一年一签。(后期据实结算)。
三、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报价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三年内未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无不良记录;
(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
(四)报价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五)报价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五、供应商提供报价资料(一式两份):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东莞海关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需求书》(附件1)、《东莞海关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2)。
报价人应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进行报价。报价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须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所提交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以密封方式提供。报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委托人有权取消该企业参加资格。
六、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二)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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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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