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河南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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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登录后查看)受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2024-2025 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2024-2025 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
2.2 项目编号:M41
2.3 实施地点: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地点。
2.4 采购范围:
2.4.1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包括2 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一用一备)和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包括单价(市场价)3000 元及以下的所有常规耗材、备品备件和运维服务期内所有标气、标液)。
2.4.2 配合第三方比对监测。
2.4.3 完成项目年度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包含的其它工作内容。
2.4.4 运维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1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包括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及相关附属设备按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设备运维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控数据并稳定上传。 |
2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标气、标液的供应和更换。 |
3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含小型技术改进)、定期工作、文明卫生工作及合同范围内备品备件供应。 |
4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校准、标定(包括定期、不定期)。 |
5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软件正常升级维护、环保数据上传查询及电脑软、硬件维护。 |
6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档案建设。 |
7 |
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
8 |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校准、标定、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巡检、备品备件更换、升级改造等工作相关台账记录及更新(包括甲方要求的台账)。 |
9 |
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班组班务管理、运维台账管理、数据报表管理报送等相关工作。 |
10 |
协助甲方向环保部门澄清设备故障或环保指标异常原因。 |
11 |
配合第三方比对服务。 |
12 |
保证站房、污染源取样平台、取样沟槽清洁。 |
2.5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进厂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服务期满前经采购人考核判定,可办理合同续签。
2.6 其他要求如:
2.6.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7 标段划分: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ISO 9001 质量认证证书;
3.1.3 为保证合理报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取得踏勘证明。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至少提供3 个2022 年01 日01 日以来国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业绩。
注意: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是否容许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重复计算,需说明。
3.3 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xx、20xx、20xx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6 其他: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 年11 月25 日至11 月28 日,(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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