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泗河流域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造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4】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
建设规模:提标改造规模5.0万m3/d,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标准(TN执行一级A标准)。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审定修改、批复,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汇报,指导项目整体效果及功能的实现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3。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1月26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规模在5.0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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