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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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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外包服务单位两家(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外包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取得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安全评估报告; 

(2)不属于被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纳入或其他收单机构向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报送的不良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名单范畴;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纪违规记录; 

(4)已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申请备案,取得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备案回执在有效期内,且备案业务类型与拟合作业务类型相符;近两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评级结果为 C 类及以上,成立不足两年的,以最近评级结果为准;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申请购买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必须是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2月02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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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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