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咸宁南外环跨铁项目(钢绞线)采购(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咸宁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1.1新建咸宁南外环跨铁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咸宁南外环与京广铁路交叉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湖北交投香城南外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现对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咸宁跨铁项目项目,位于咸宁市境内,全长0.378km,合同工期:13个月;合同金额0.89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桥梁结构形式采用1×55钢混组合梁+3×30m现浇箱梁+2×30m现浇箱梁+2×70mT构(整幅)+1×30m现浇箱梁,其中2×70mT构采用转体法施工,上跨京广铁路上下行,转体重量约22000t,转体角度60。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3年期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