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首期)(第二批)、(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南方地块)(第二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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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首期)(第二批)、(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南方地块)(第二批),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小㘵-平山首期)(第二批)、(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南方地块)(第二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小㘵-平山首期、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保良北地块和南方地块等4个安置区:
(1)小㘵-平山安置区首期: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都大道南、平西安置区以东、新花大道(规划)以西,涉及平山村、小㘵村和平西村等3个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45.32㎡,规划总建筑面积86.25万㎡(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2.43万㎡)。
本安置区分为10个小地块,分批建设,第二批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地块一、九安置房建设。
(2)小㘵-平山安置区二期: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花都大道南、平西安置区以东、新花大道(规划)以西,涉及平山村和小㘵村等2个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79.61㎡,规划总建筑面积134.79万㎡(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4.83万㎡)。
本安置区分为16个小地块,分批建设,第二批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地块一、十二、十三安置房建设。
(3)保良北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华东镇,涉及保良村、大塘村、洛柴岗居委会及象山村等四个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7.99h㎡,规划总建筑面积135.60万㎡(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3.76万㎡)。
本安置区分为13个小地块,分批建设,第二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块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等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建设。
(4)南方地块: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和太和镇,跨南方村及园夏村两个行政村,地块南临白云五线(现状)、东临空港大道(在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7.18h㎡,规划总建筑面积119.98万㎡(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28万㎡)。
本安置区分为15个小地块,分批建设,其中第二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块一、二安置房建设等。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小㘵-平山安置区首期、小㘵-平山安置区二期、保良北地块、南方地块等4个安置区第二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其批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意见为主要依据,乙方通过调查、收集本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水土保持设施完成质量、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对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等情况,防治水土流失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存在问题及相应的处理建议,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编制各安置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甲方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协助甲方将有关验收材料向社会公示,并负责解释有关技术问题;验收材料公示完毕后,协助甲方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2.2.3服务期限:中标人在本次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并收集齐基础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验收报告,供招标人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使用;根据验收组意见,中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完成公示后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备案登记。
2.2.4 最高投标限价:712,100.00元(其中:(小㘵-平山首期)(第二批):72,800.00元;(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181,900.00元;(保良北地块)(第二批):300,600.00元;(南方地块)(第二批):156,8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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