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复线项目施工线路及站场管道干燥设备租赁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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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复线项目施工线路及站场管道干燥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复线项目包括干线、支干线两部分,起点为已建天津LNG接收站(不含),终点为鄂安沧管道沧州末站(改扩建),设计输量为110×108m³/a,全长136.84km。其中,干线段为已建天津LNG接收站-黄骅分输清管站,管径D1219mm,用管钢级采用L555M,设计压力10MPa,线路长度79.72km;支干线段为黄骅分输清管站-鄂安沧管道沧州末站(改扩建),管径D1016mm,用管钢级采用L485M,设计压力10MPa,线路长度57.12km。线路干线自北向南,依次经过天津市滨海新区和河北省黄骅市2个市(直辖市区、县级市)。支干线自东向西依次经过河北省黄骅市和沧州市2个市(县级市、地级市)。沿线河流大中型穿越13次,水域(景观河、鱼塘)大中型穿越6次,高速公路顶管穿越5次,开挖+套管穿越1次;高等级公路穿越17次,铁路穿越6次。沿线共新建3座站场、改扩建1座站场。其中干线2座站场,分别为渤海分输站(新建)、黄骅分输清管站(新建);支干线2座站场,分别为黄骅南分输站(新建)、沧州末站(改扩建)。沿线设置8座线路截断阀室,其中干线阀室6座(监控B类),支干线阀室2座(监控B类)。
本次招标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复线项目主干、支线、场站阀室干燥设备租赁。
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复线项目工程因现场施工要求,现有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的情况下,申请外租干燥机及配套设备,为项目的生产提供配套设备使用,主要用于项目线路及站场阀室干燥施工使用。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合同按标包签订,使用本项目中标结果签订合同。
2.2 招标范围: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复线项目施工使用的干燥机及配套设备:
线路(含阀室)部分:空压机(27.7立方米/分钟及以上)、干燥机(带干燥剂)100立方/分钟及以上、150kw发电机组及以上、360型挖掘机及以上。
场站部分:空压机(27.7立方米/分钟及以上)、干燥机(带干燥剂)100立方/分钟及以上、150kw发电机组及以上、360型挖掘机及以上。
2.3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沧州市、天津市滨海新区。
2.5 工程质量:按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人最低设备需求,按照施工需要及时、足额提供设备(提供承诺及设备明细、设备照片、铭牌照片、合格证扫描件)。
最低设备需求:
3.5.1线路(含阀室)部分:空压机(27.7立方米/分钟)3台、干燥机(带干燥剂)100立方/分钟1台、150kw发电机组 1台、360型挖掘机1台。
3.5.2场站部分:空压机(27.7立方米/分钟)1台、干燥机(带干燥剂)100立方/分钟 1台、150kw发电机组 1台、360型挖掘机1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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