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可靠工程组态设计软件研发与应用项目形式化验证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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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可靠工程组态设计软件研发与应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高可靠工程组态设计软件研发与应用项目。
1.2 采购单位:成都天核科技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人拟通过公开竞谈选择1家供应商承担高可靠工程组态设计软件研发与应用项目形式化验证技术服务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为满足高可靠工程组态设计软件研发与应用项目需求,主要服务内容为形式化验证技术服务。
2.2 工作内容
2.1.1 形式化验证对象
高可靠工程组态设计软件L2C模块形式化验证涉及的具体软件模块信息如下表1所示。
表1 软件L2C模块信息表
序号 |
模块名称 |
代码量预估 |
开发语言 |
1 |
L2C模块 |
约30000行 |
OCaml |
L2C模块采用形式化方法将Lustre语言转换为相应的C代码,翻译过程采用coq工具。为保障L2C模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需对该模块开发过程及模块功能进行验证。具体测试项详见表2。
表2 测试内容信息表
序号 |
研究内容 |
分类 |
测试项 |
预估工作量(人*月) |
1 |
高可靠工程组态设计软件形式化验证 |
L2C翻译规则审查 |
数据类型转换规则审查 |
1 |
2 |
事件和状态转换规则审查 |
2 |
||
3 |
并发和同步转换规则审查 |
2 |
||
4 |
表达式和运算法转换规则审查 |
3 |
||
5 |
函数和过程调用转换规则审查 |
3 |
||
6 |
L2C模块测试 |
软件测试 |
8 |
|
7 |
语义等价性证明 |
转换代码语义等价验证 |
3 |
|
合计 |
22 |
2.1.2 验证过程
(1)策划
供应商应对L2C模块形式化验证工作进行整体策划,包括策划需开展的验证策略、验证方法、验证工具等方面的内容。
(2)实施
供应商应针对被测软件模块策划开展测试工作。测试对象为L2C模块。
针对L2C模块的测试验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展开:
1)翻译规则审查:通过对L2C模块翻译过程所定义的语法语义等规则进行审查,包括程序实现所定义的经一定裁减的Lustre语言语法、各翻译转换过程所采用的规则等,验证翻译规则是否正确。
2)软件测试:运用适用于OCaml语言的测试工具,结合软件需求和设计内容进行测试用例设计并执行,发现软件源码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确保软件已正确实现。
3)语义等价性证明:通过对翻译过程前后的Lustre语言及对应的C语言进行等价性证明,验证翻译过程中Lustre语言是否被正确翻译为对应的C代码。
(3)总结:供应商开展测试工作需提交测试报告、软件缺陷单等文档,并通过采购人审查认可。
2.1.3 测试管理
供应商应按照《形式化验证技术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编号:2022ZDZX008-E-GG24001)
3.1.2所要求之活动,对工作过程和交付产品策划评审或审查活动,以确保工作过程满足验证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形式化验证技术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编号:2022ZDZX008-E-GG24001)
2.3 服务期:
1)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日(D0)后8个月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2)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按节点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并能及时反馈修改采购人发现的问题,并将当前节点内研究成果提交给采购人。
3)本项目研究工作主要进度如下:
D0+1月:提交本项目验证工作策划方案;
D0+7月:完成L2C模块测试验证工作;
D0+8月:完成并提交验证报告。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提交的成果(包括验证报告等)存在技术上或格式上的问题,双方沟通协商后,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2.4 服务地点:
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场所及环境中开展工作。
2.5 服务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形式化验证技术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要求。
2.6 质量保证期:
12个月或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更长保证期。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净利润指标无连续亏损。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应答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签订的至少1项系统/软件测试服务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资料,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需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所需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需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至少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工作履历或相关工作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形式不限)。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供应商或第三方代缴机构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的,需提供委托证明。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6)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采购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谈判参与单位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20:30-2024年11月28日17:0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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