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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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以乐发审概字〔2024〕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
2.1 建设地点: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一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采用二次转运(三次运输)模式,工艺采用水平压缩式转运方式;总设计规模为500t/d(近期设计规模为300t/d,垃圾箱体和车辆按近期300配置,压缩机等除臭设备按总规模500t/d配置)。规划总用地面积40381m²,本次建设用地面积14930m²。主要建设一栋2层框架结构的转运车间,建筑面积为2609.26m²;一栋2层框架结构的职工休息间,建筑面积为454.96m²;一栋1层框架结构的计量间,建筑面积为15.48 m²;总建筑面积3079.7 m²。配套建设坡道(引桥)、污水池、洗车台、地磅等工艺构筑物,总面积约1358.34 m²;同步实施道路及硬化地面、围墙、钢丝网围墙、绿化、停车位、水电、消防、土石方、边坡防护、挡土墙、排水边沟等室外附属工程和购置2套垃圾压缩设备、18个8m³垃圾集装箱、8辆31吨勾臂车、1套地磅、1辆吸污车、除臭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36027219.35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
4.1 请于 2024年11月20日22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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