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农谷江楠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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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中原农谷江楠农产品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农谷江楠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农谷江楠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项目位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以北、阿尔泰山路两侧区域。
2.4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707.22㎡,地上面积约4707.22㎡,无地下室。
2.5招标范围:中原农谷江楠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包含制冷系统,制冷相关电气系统、冲霜水系统等设备采购和安装及后续调试服务工作、库体保温安装等内容,以附件1中原农谷江楠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农产品仓储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范围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交货地点:中原农谷江楠农产品产业园(一期)项目所在地。
2.10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特种设备生产(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别以上(含GC2)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在投标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制冷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上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完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三表一附注),新成立企业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4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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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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