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4-C1-********-YNQC-0005 项目名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及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54 最高限价(万元):154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达到使用条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及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公司和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其他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招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2023年10月至今)生产的全新产品,提供承诺书。(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供应商的响应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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