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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阳汇垃圾房、大齐塘和鱼圻塘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浙江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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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阳汇垃圾房、大齐塘和鱼圻塘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 已批准建设 ; 全省统一代码: 241 1 -330482-04-01- 879912 ; 已 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平湖市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新埭镇 。
2.2 建设规模: 青阳汇垃圾房建筑面积约 169.74 平方米,新埭镇青阳汇垃圾运转站的建筑、安装(电气、给排水)、室外附属(道路、排水、给水、电缆)及大齐塘和鱼圻塘垃圾中转站改造等全部施工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 :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

2. 4 计划 工期 : 120 日历天。

2. 5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 70 . 3508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 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 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且 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4投标人须提供连续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8、9、10或9、10、11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50人及以上,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 02 4 年 11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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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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