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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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800900.00元
最高限价(元):800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
数量:2
预算金额(元):800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不参与投标;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④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⑥企业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⑦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被授权代表须是上述花名册内人员;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投标,须提供近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证明。);⑨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⑨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⑨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⑨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7日 23时59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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