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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能宝科技有限公司变配电系统增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芜湖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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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芜湖能宝科技有限公司变配电系统增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芜湖能宝科技有限公司变配电系统增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生命健康城内万春路南侧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现有一套250kva容量变配电系统供全公司使用,容量较小,无法满足园区的整体生产经营用电,根据实际容量核算情况以及考虑后续公司用电量增大,确保厂房运行用电安全,需要增设一套800kva容量变压器系统,电源取自外部高压开关柜,满足公司实际用电需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指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需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业章,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

(4)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亲自全面管理该项目,并常驻现场(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每天不低于8小时,白天正常上班时间,如需加班施工,项目经理必须驻现场管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5)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b.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c.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条件: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类似电力改造工程项目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内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应提供甲方证明、清单、竣工图纸等反映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项目经理自2019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改造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在投标人公司承担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内容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应提供甲方证明、清单、竣工图纸等反映施工内容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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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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