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胎儿中央监护系统(1拖6)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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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49
最高限价(万元):49
采购需求:提高监护效率与质量,胎儿中央监护系统能够实现对孕妇、胎儿的全产程实时监护,通过中央监护工作站集中管理各床位的胎儿监护仪,实现数据实时在线自动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降低医疗事故与纠纷,中央监护系统能够实时记录并分析胎儿监护数据,通过回顾对比、综合分析,降低误诊率,为临床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敏原检测结果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过敏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体外实验较体内皮肤试验相比安全性高,不受用药、病情程度等限制,结果客观、可定量、特异性高等,适用于包括儿童、老年及超敏反应的各类患者人群,过敏性疾病可累及多个组织系统,常见的有:过敏性鼻炎、哮喘、湿疹、特应性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结膜炎、过敏性肠胃炎等。有创动脉血压监测通过直接测量动脉内压力,避免了无创血压监测易受外界干扰的弊端,能够实时、动态地反映新生儿血压的真实情况,为医生提供更为可靠的诊断依据。同时,心电监测也是新生儿监护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心率的变化能够直观反映新生儿的心脏功能及自主呼吸状况,是评估病情、判断治疗效果的重要指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标段2: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标段3: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3:无;(1)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15 06:00至2024-11-2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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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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