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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村污水处理厂四期十万方生物池水质精确监测及碳源精准投加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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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村污水处理厂四期十万方生物池水质精确监测及碳源精准投加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芦村污水处理厂四期十万方生物池水质精确监测及碳源精准投加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80.0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芦村污水处理厂四期十万方生物池水质精确监测及碳源精准投加系统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货物及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下列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开具),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只能有一家法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18时 至 2024年11月20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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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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