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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部病房阳台加装隐形防盗网院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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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编号:QTYY-C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部病房阳台加装隐形防盗网

三、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

备注

1

东莞市桥头医院住院部病房阳台加装隐形防盗网

1

149,550.12

7211.74

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包含在预算金额内,此费用为固定价不得下浮

注: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预预算总价,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需具备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须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①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在本项目采购期间,如供应商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和公示时间:2024年 11 月 12 日至2024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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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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