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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技师学院交通装备产业系校园文化(第一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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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广州市技师学院交通装备产业系校园文化(第一期)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广州市技师学院交通装备产业系校园文化(第一期)服务项目(第二次);
2、项目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交通装备产业系办学水平,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营造开放、务实、惟精、奋进的文化氛围,促进学院校园文化良好发展,故对交通装备产业系相关功能场室、楼宇大厅等空间进行文化上墙内容设计及制作、施工。以传承学校文化、塑造学校形象、促进产教融合、提升学生素养为建设思路,秉持“宜学宜教、互鉴互融”的设计原则,突出学院“揽天下英才,育广府工匠”的文化特质,彰显学院领军南粤、精益求精的技工教育品牌风范。根据交通装备产业系文化建设总体设计,结合学院经典参观线路,对“交通装备产业系校园文化(第一期)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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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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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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