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24年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金鼓江岸线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中交城市投资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国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财政资金
|
3800万元
|
100.0%
|
其他
|
0.0万元
|
0.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招标编号:CJNG202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金鼓江区域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拟对金鼓江支流玉垌根江东岸(钦海大道至马莱大道)、西岸(环北大道至马莱大道)区域、金鼓江西岸(金鼓桥至马莱大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树林自然恢复与次生林改造、红树林宜林地形成、生态护岸建设等。其中红树林恢复与次生林改造39.12h㎡、新增红树林宜林地形成65.12h㎡、生态护岸建设玉垌根江下游东岸一段1.667km。
合同估算价:约380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
设计单位: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分别同时具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要求。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3.6 R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
|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