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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一代超高速光模块研发中心暨高速光模块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母线槽采购及安装任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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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主体

名称: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下一代超高速光模块研发中心暨高速光模块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

供货范围:母线槽采购及安装(详见标包)

供货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泉井西路以西

供货时间:2024年11月(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应施工力量和相关工程业绩等的单位(组织)盖章,这些资料在投标前顺丰邮寄送交招标方。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按时足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可转包、分包第三方。

(5)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湖南建工各子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已注册供应商。

(8)请参加报名单位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授权代理证等资料加盖公章后上传平台附件栏。

4.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此次报价为含税(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价、货到武汉市江夏区下一代超高速光模块研发中心暨高速光模块生产基地建设(一期)项目工地。

(2)此次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物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我公司对最终签定合同的物的供货数量的有分解调配权。

(3)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30%,货到现场后支付至80%,通电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至97%,留3%为质保金。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意一种支付方式。

(5)报价有效10个工作日,本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在报价有效期、合同签订期及合同执行期材料不得改变价格。

(6)、暂定供货期为10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供货期以项目实际要求为准,根据现场进度需求供应。

5、质量要求:

1、国家现行规范与质量验评标准,质量要求,若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罚款总合同价款的3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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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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