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5机组静电除尘器第三、四电场极板改造总承包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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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5机组静电除尘器第三、四电场极板改造总承包工程项目(第二次),已由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5机组静电除尘器第三、四电场极板改造总承包工程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及规模:对#5电除尘一到四电场(R1-R8共8室)极板、极线进行清灰,对第三及四电场(R5-R8共4室)的阳极板进行供货和更换施工的总承包方式,在#5机组停机检修期内进行施工改造,消除现有的运行缺陷,以保证设备能够正常、稳定地运行。
2.3主要工作内容:A、B列第三、四电场阳极板进行拆旧改造、更换新极板。其余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总工期:计划2025年1月下旬开始实施(如遇2025年农历新春佳节假期,期间照常施工),从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控制在15日内完成电除尘器本体内施工工序,实际工期和停机时间以招标人与电网调度机构协商最终时间、机组停/启机实际时间为准。
2.5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工业开发区内。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8中标单位家数:1家。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已投运的150M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安装或电除尘检修更换阳极板调试工程业绩不少于2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订合同方公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能提供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9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与下载。
5.2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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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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