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象河水厂新建粉炭投加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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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要求
1.1.计划工期:50个日历日
1.2.工程质量: 按照 “宝象河水厂粉末活性炭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项目设计图纸”所提供的设备所有参数均满足使用及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严格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200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验收标准,及谈判申请人自行编写并通过甲方审核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内容及要求。谈判申请人中标后还需根据本项目设备情况以及水厂工艺控制、管理需求。对控制程序进行深化设计。真空上料机投入使用时,整个粉碳投加车间的环境要求需满足卫生部在2007年4月12日发布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相关规定粉炭存储间完成改造后,其室内环境需按照设计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规范严格施工。仓库建成达到乙(四)类仓库。真空上料机实际安装完成后需进行上料能力验证,必须达到1kg>min以上(介质为200目粉末活性炭)。并且按照设计投加能力持续使用3天后,上料能力不得下降至1kg以下。
1.3.立项编号:PR202408-044
1.4.建设地点:宝象河水厂
2.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见谈判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谈判申请人应具备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对申请人要求施工相关资质,但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均需按照国家规定及规范要求,持证上岗。3、财务要求: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 11:30至 2024年11月13日 17:30,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6:30 时获取谈判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 10:0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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