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散货港区原油码头一期工程-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试桩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沧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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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黄骅港散货港区原油码头一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7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冀交函审批【2024】3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黄骅港原油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黄骅港原油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沧州市黄骅市黄骅港散货港区。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内容为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及后方总罐容90万m3的库区及相关配套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港池水域、疏浚、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水工结构、装卸工艺、储罐设施、土建工程、建筑、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等。现对本项目的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试桩施工监理进行招标。2.1.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42个月。施工阶段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建设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1.7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8 12:00至2024-11-13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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