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核技术应用产业园放废收贮中心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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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盐核技术应用产业园放废收贮中心项目已经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文件2410-330424-04-01-927894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秦山街道同核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放废收贮中心,包括放废处理和暂存区、办公区及科研区等3大功能区。收贮中心为一层建筑,并配套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在线入库检测系统、WMS智能仓库管理系统、智能行吊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域自动化管理。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每年产生的约10吨(放射性废液按固化后重量计算)长半衰期放射性废物收贮暂存,并可开展放废相关的科研、培训、宣教等活动,成为放废领域国内首创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基地。
2.3 投资概算:监理费74.47万元。
2.4 计划工期: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5 监理服务范围:海盐核技术应用产业园放废收贮中心项目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
2.6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7 缺陷责任期:2 年。
2.8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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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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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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