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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花都校区应急照明设备、灭火器材及消防自动系统设备更换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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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花都校区应急照明设备、灭火器材及消防自动系统设备更换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海珠校区、花都校区应急照明设备、灭火器材及消防自动系统设备更换安装

注:1)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2)首次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供应商需同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在供应商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本项目响应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6.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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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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