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0708-CMC24N7353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01号财政专项临床科研一体化数据中台研发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数量(套) 系统上线条件 临床科研一体化数据中台研发技术服务项目 1 本地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合格后上线使用,数据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注1:投标人必须对要求的所有服务给予报价,不允许拆分投标。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分开装订成册。 注2: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8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对于一个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但不包括大型企业),且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对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遵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 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2:本包认定中小企业时,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划型标准执行。即:“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注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所属行业,仅用于明确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不对投标人构成行业限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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